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8-14 11:24:35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2号)明确,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征税范围包括什么

一、房产税征税范围包括什么
1、房产税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房产税什么时候缴纳
房产税缴纳时间应视情况而定: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5、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房产税征税范围

法律分析: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 (出租人)为纳税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纳税人是房子的产权人,如果房子的产权是国有的,那经营管理单位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房产原值乘以1.2%的税收比例,另外,目前只有重庆、上海等这些地有房产税征收制度。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1、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哪些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减免税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减征或免征。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可以定期免税;
8、在基建工地建造的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可以免税;
9、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以免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在房产税还没有作为国家法律制度全面向各地开始征收之前,我们只能以其他省份目前出台的房产税征收制度,简单的进行了解了。基本上只要是大产权性质的房子都需要交房产税,不管是住宅楼还是商业用楼。可以不交房产税的对象基本上都是行政单位。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需要征收,而农村房屋不用征收。其征收对象只限于房屋,房屋意外的建筑物不征收。具体的征税范围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产税每年都要交,一般上半年交一次下半年交一次,当然也可以在下半年一次性交完。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需要征收,农村房屋不用征收。其征收对象字限于房屋,房屋意外的建筑物不征收。具体的征税范围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产税每年都要交,一般上半年交一次下半年交一次,当然也可以在下半年一次性交完。

一、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1、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从征税对象上:指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公寓要交房产税吗
1、需要的,用于经营性的房屋都交房产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而,房产税是需要每年缴纳的。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有各城市、地区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的说法。但是房产税每年都要加这个规定却是统一的!
3、所以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三、买公寓要交哪些税
1、契税
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144平米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交钱证明。
2、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
3、大修基金
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大修基金是购房款的2%-3%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执行的收费办法是:不含电梯:总房款×2%含电梯:总房款×3%部分试点楼盘按50~60元/m2收取。
4、银行按揭费用
如果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要交的第2组费用是银行按揭费用,商业贷款的收费项目,各银行间有细微的差别;抵押登记费:80元/户,权证印花税:5元/户,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险费一次交完。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关于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