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会不会提前交房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02 08:15:26

交房一般提前多少天通知

正常情况下都会提前30天通知,交房的时间其实是根据合同当中规定的时间进行制定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看到房屋具体交房的时间,然后往前推一个月就可以了。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之后,购房者要准备相关的费用,因为在交房的时候需要缴纳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
开发商交房该注意什么
1、交房注意房款约定
交房的房款约定在合同中有体现的话,那么开发商在房款未结清之前有权利顺延,直到购房者把房款付清之后才能交房。
2、物业费不能随便
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是开发商选聘的,并签署了前期物业挂历协议,所以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和相关事宜,比如包括物业费等。如果在收房时物业出现问题的话,那么购房者可以据此来主张权利。
3、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很多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些物业要求业主交满一年或多年的管理费,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的首付是可以按月或是按季按年,但是不能一次性收取多年的物业费。
4、缴纳契税签协议
有些开发商在业主办理入住时就要求缴纳契税或是交易手续费,否则就不予办理入住手续。房地产这种行为是对于贷款的业主,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前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业主们不能及时缴纳的话,那么房产证办理就会延迟。
5、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在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房地产公司提前交房

法律分析:一般具体提前多久交房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房人。如果开发商提前交房,业主可推迟至合同当日。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开发商一般都是提前交房还是按合同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房人。

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2、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公司应当及时告知购房者;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4、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商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1、房地产公司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公司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公司不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铁建新川樾会提前交房吗

会提前交的。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

  一般会按照合同交房。  1、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2、开发商延迟交房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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