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什么时候交? 住房公积金缴存多少时间可以用?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1-13 08:14:56

公积金交多长时间才能用啊

公积金交一年以上才能用。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买房贷款。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多少时间可以用?

住房公积金需要缴纳半年才可以使用,但是建议缴存一定时间后再申请,否则贷款额度不高。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同时缴纳,全部归职工所有。缴纳比例,个人和公司是一样的。住建部规定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缴费比例不低于个人缴费比例。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填报内容

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中如实、准确地填写以下内容:

1、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办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职工人数、汇缴人数、工资总额、汇缴总额、发薪开户银行、发薪户账号、发薪日、单位性质代码等。

2、职工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上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月缴存额)等。

3、承办银行情况:包括经办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表编号、银行代码、网点代码、系统单位代码、住房公积金账号等。

登记填报程序:

1、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

2、单位按照新《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确定本年度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缴存金额。

3、单位将填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送达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进行审查,审核缴存职工范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月缴存额等基本情况。确认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编号(或单位账号),填写各代码标识后,交由单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5、受委托银行依据单位送达的经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另外根据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用?

住房公积金要连续购买满半年才能用,再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的条件主要是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用?
住房公积金要连续购买满半年,再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建金[2014]148号“文件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提取的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住房公积金对于每个在正规单位上班的职工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待遇部分,因为长期的购买只是为了能够在成家的时候有条件买房子用来居住,但是开始缴纳费用后就不能暂停而且需要长达半年以上才可以使用,而使用的具体详情还要根据时间的长短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

公积金多久可以使用

公积金6个月可以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交多久可以提取出来用

一般住房公积金在交满3个月后就可以提取出来用。根据规定职工只要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产权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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