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认购书需要注意什么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1-17 11:24:40

签订买房认购书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子签认购书要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与合同要求一致;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中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除了定金,买房签认购书还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

一、什么叫认购书?

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建立买房意向的基本文档,它具有一定的法律认可。

二、认购书含有什么内容?

一般认购书应包括以下几点:

1、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基本情况;

2、房子基本情况

房子基本情况要包括新楼盘详细地址、认缴的房源信息,包括栋数、单元号、房间号、房子的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公摊面积等;

3、开发商销售业务资质证书

这儿需要注明产权性质,是现房或是准现房,开发商的预购(或市场销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序号等相关信息;

4、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应包括房子价格、总价格、计价方式(流行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和支付方式(全额付款、贷款等);

5、订金

订金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内容,一般要承诺额度、合同违约责任和毁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时间也等;

三、签认购书需要注意的事项

1、价格与支付方式

房子的价钱要写具体,包含房贷首付比例、支付方式、总价格等。

2、订金和毁约

订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订金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此外对交易双方的毁约状况要列出实际的处理方式。

3、其他事宜要注明

其他事宜是开放性的,一般开发商的承诺事项在这里可以注明。

留意认购协议中权利与义务的相等性:

签买房认购书,应该是甲乙双方的彼此管束,并不是对哪一个等方面的。合同里反映基本原则便是自行公平,换一个角度说,即多方被告方必须在认购协议书中要求必需的责任义务,彼此的责任义务都是基于合同目的的建立而制订的,任何一方的责任义务不能过于多也无法偏少。

现阶段绝大多数的认购书全是开发商给予格式条款,对购房者限制比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上不承担责任。为了防止一方义务歪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再加上限定开发商个人行为的条款。

将保留服务承诺写到认购书:

一些大的新楼盘,或者信誉好楼盘的房屋全是需求量很高的,开发商同意为购房者保留价钱或门牌号的,要把保留服务承诺写到认购书,这般价钱保留10天,此门牌号保留10天。这时需注意,这类保留是开发商的一方服务承诺,假如开发商并没有兑现承诺应当担负合同违约责任,别把这类保留签署成购房者在10天内务必选购的责任义务。

不必签认购金收走或概不退款:

如今不论是买新房子或是买二手房,全是需交一些订金的,而且在认购书中注明如果是因为买家缘故撤销买房,认购金不是退还的。购房者不必与开发商承诺订金或认购金给予“收走”“概不退款”等条文,这类条文事实上对于购房者单方面毁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一个陷阱,购房者只要没与开发商签署宣布买卖协议,不管怎样缘故都算是购房者毁约,开发商就需要收走认购金,概不退款。

购房者签认购书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购房者签认购书的注意事项:1、规避受牵制条款。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3、不使用模糊概念。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买房认购需要注意哪些?

规避受牵制条款

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 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 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市建委制定 的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该文本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 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 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按照该条款,如因合同条款原因未达成协议的,认购书自动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定金。

应按时与开发商协商合同

认购书中一般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人应按时前往,否则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示范文本第五条就 规定:“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 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该时间的规定。

如果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与开发商商谈购房合同,一定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经常会出现认购人不能按时签约的情况,购房人一定要与开发商协商,取得其同意。同时,还应让开发商给予书面确认,***延期谈判,并约定谈判的具体期限。

房地产合同相对比较复杂,须谈的事项很多,有时须历经数轮,持续很长时间,为避免日后因条款原因无法签订合同情况下退还定金方便,更好在合同正式谈判之前要求开发商出具购房人前来谈判的书面凭证。

签认购书需要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签署认购协议时,注意认购协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预订的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预订期限、定金数额及定金处理办法等。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晰

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

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签订认购书时,还要琢磨一下认购书中的条款是否平等,如果有不对等的条款,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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