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产权纠纷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16 11:24:44

农村房屋产权纠纷

本来因为你原来加固的行为只是属于重大修缮并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因此后来你取得房产证的行为事实上是一种侵权行为。 但这个行为发生在10年前,对方知道你侵权而没有主张权利,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他们的要求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 不过如果打官司的话,你必须证明他们当时是知情的,这比较麻烦。 当然这只是一种思路,具体操作的话,还要看对方会不会提出其他请求。

房产纠纷。谢谢帮忙。 原房屋为B所出资建造。

AB将房屋给C的行为属于附期限的赠与关系,A将房屋改造,不影响该房屋将来在C结婚后仍归C所有的事实和赠与关系。

老屋房子弟俩老大不签字老二能改成自己的房产证吗?

你爷爷留下的老屋,从财产分割方面来说,一半当你奶奶所有,另一半应由你父亲和你叔共同所有(也就是你父亲和你叔各四分之一)。如果你爷爷生前有遗嘱,你奶奶也同意将房产赠与你叔,他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不然想办房产证必须经你奶奶和你父亲同意并签字后,才可以办理。你家这种情况可以到房管部门申请查询你叔是如何办理到房产证的,如果你叔存在违规办理,可以申请房产证无效。

房屋协议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义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

父母去世后在农村空着的老屋会不会被回收?

随着很多农民外出务工、放弃耕地,以及城镇化程度的加深,很多农民出去之后就不再返回到家乡,导致现在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空置的老屋,它们会不会被回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住房闲置问题日益严重。据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分析资料估计,今后20年,全国每年约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镇地区。人口和户口都进行了转移,但是农村的住房却都闲置下来。

许多进城后的朋友不愿意将空着的农村住房转让出去,但也担心一直空着会不会被集体收回。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些疑惑。

哪种情况将被回收?

你可能有所不知,农村住房的闲置和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是两码事。宅基地要是闲置下来,且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那闲置个一两年就肯定会被收回。但农村住房却有另外一番情况。

通常,长期空置的农村住房主要有两种类型:

(1)农村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屋

以前,农村都会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孩子长大成家后,就会与父母进行分家,独立出来,最后,只剩下年迈的父母相依为命,他们住在老房子里等到百年之后,房子就会被闲置下来,历经风雨的沧桑,最后变成非常颓废的残垣断壁。

这种情况,记住关键词:“地随房走”。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那么你就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老宅,老宅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给予确权。当然要取得土地权利,那么你的户口应该是本村户口。

(2)农村户口转成城镇户并在城市居住后闲置的房屋

有的农村家庭出身的,经过在外地上大学,然后落户成家的,就把原来的农村户口迁出来了,慢慢有了能力之后,把老家的父母也接到了城里去住,然后,农村的老房子就被空置下来,成了无人打理的空屋。

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原房屋所有权人。

通俗来讲,就是说房屋已经拆了的,将会面临被收回。若是房屋没有拆除,你还可以保有它的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当事人因此而享有的土地权利是基于房屋所有权的,并不是无期限的,如果房屋灭失,他们对土地的权利也将不再存在。

房子还在,就很难被收走

依照以上两种情形来看,如果你的房子还在,那么就很难被收走。

如果你农村老家的房子一直空着,还是有偿转了比较好,毕竟一直闲置着,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阻碍了村庄的治理与发展,转了之后也不用老想着了不是?

当然,只是建议,如果有特殊原因不想转让,就要把房屋加固好,做好权属证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