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房产证及过户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19 11:25:13

房产证挂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证挂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1、房产证挂失补办需要四个手续:
(1)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买商品房后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证丢了还能办理过户吗

若是房产证丢失了,房子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

一、房产过户的必备证件:

1、房产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

5、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证补办需要的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找出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查档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查档费用的,具体的收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3、在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的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5、房屋权利人将带着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以及其复印件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和发证手续,重新领取新补办的房产证。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时产生的费用: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相关法条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三、契税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赠与过户需要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处理,公证书出来之后和原产权人一起到房管局进行分成赠与。除税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过户的时候一定需要准备好贷款。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民法典中如何补办房产证过户手续

补办房产证过户手续如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持房产证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补办房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

需要多少钱:
1、我们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才能真正算作自己的,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呢?房产证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房产证办理费用主要有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契税组成。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交易手续费新房3元/平,二手房6元/平。契税按照房屋类型收取。
2、在目前办理房产证主要涉及的费用主要有:缴纳给房管局的有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二手房为6元/平方米,由转让方承担。
3、要交纳给财政部门的有契税。契税,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1.5%收取,非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3%收取,需买方承担。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按价值的2%;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方米的)按价值的4%。
流程:
1、其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当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一般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在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当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拓展资料:房产证丢失补办需要多长时间
房产证丢失补办大概需要6个月左右,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房产证丢了能过户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可以先补办房产证再办理过户。房产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

1、写补办申请书。首先由申请人先写一份申请书,然后将相应的丢失原因、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写清楚,然后由产权人进行签字盖章,之后再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缴纳费用。然后再由申请人到相关部门进行查档,然后出具相应的房产权属证明并缴纳一些相应的费用,再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3、登报声明。在有关部门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校对以后,会给出具相应的证明,可以凭此声明到省级以上的报刊进行刊登遗失公告,当遗失声明见报以后,再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若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由测绘单位进行了测量、绘图,然后再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补发证书。在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经缮证、校对以后,会给发一个领证通知单,之后可以凭通知单上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去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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