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7年买的二手房,当时只签了协议。没有过户。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在我这里。原户主已过世,土地证还是原户主的名字。房产证是户主老婆的名字。当时房子转让费是48000元。已从银行转帐。现要过户。需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6-26 17:15:40

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没有过户,只是和对方签了一份协议,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但是购房协议属于债权范畴,受到合同法的保护,也就是说,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但是买的房子因为还没有过户,所以不受物权法保护,也就是说这房子现在还是卖方的,卖方随时可以卖给别人。到时候,买方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拿不回房子,所以做好过户。

根据《物权法》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扩展资料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权法

买卖房屋如果只签订协议,但并没有过户,产权算谁的

买卖房屋如果只签订协议,但并没有过户,产权还是属于卖家的。
法律分析
第一,买方仅仅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要求卖方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而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产权还是卖家的,所以要早点去办房产登记,不要把法律风险放在自己的身上。买受人只有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买方虽然与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购房款,但其并未实际占有该房屋,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故买方只能依据买卖合同去请求卖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债权请求权,但对诉争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
第三,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与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无关。法律规定,如果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当然,开发商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日期或规定日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以防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没有过户,只是和对方签了一份协议,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
受法律保护。但是购房协议属于债权范畴,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但是买的房子因为还没有过户,所以不受保护,也就是说这房子现在还是卖方的,卖方随时可以卖给别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十几年前买的房子,没有过户,现在想过户怎么办?

拿到法院胜诉判决后,再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登记问题,是不得已的办法,出于各种现实情况,操作起来可能需要不少的时间。

二手房承继过户

一、承继过户流程。

1、首要,承继人要到被承继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刊出户籍,处理逝世证明。

2、接着,承继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处理承继权公证,并提交被承继人逝世证明、房子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

3、较后,承继人前往相关部分处理房子过户注册,并向注册组织提交房地产注册请求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承继权公证文书等资料。

二、承继过户税费

契税:法定承继人承继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法定承继人依照遗言承受土地、房子权属的,需交纳契税1.5%。

经营税:需交纳5.55%,但转让出售购买期限超越5年的一般住所的,免征经营税。

个税:现在免征,但承继后对外出售的,需交纳房价的20%,若承继的房产是满五年且为家庭罕见住所的,相同也免征个税。

销售手续费:5元/平方米。

成本费:80元。

公证费:承继权公证费依照承继人所承继的房地产的评价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 元。

二手房赠予过户

一、赠予过户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子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子所属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收取契证。

3、受赠人前往公证处处理公证。

4、受赠人前往相关部分处理房子所属权搬运注册手续,并提交请求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等资料。

5、赠与人将房子交给给受赠人。

二、赠予过户税费

经营税:近亲或具有抚养、奉养联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经营税。

个人所得税:近亲或具有抚养、奉养联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税。

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全额交纳契税,依照3%的份额交纳。

印花税:万分之五。

公证费,一般为评价价的2%。



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想知道不过户行不行?

不过户,房子的物权永远不是你的,你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赔偿也只会赔给房屋所有权人。 你拿着那些证没有用,原房主随时可以挂失补办。 签署的买卖协议只是确立了债权,如果原房主不履行合同,那按合同的违约责任处理,房屋产权人不变。如果原房主无力偿还你给的房款,那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原房主财产转移。这个诉讼时效很短,一般为两年,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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