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产权房 按照购房者的购房目的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8-03 08:14:58

小产权的房子分为几种

通常情况,小产权房分为三类: (1)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的住宅; (2)建设在农民集体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上的住宅,比如建设在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上的住宅; (3)直接利用农用地建设的住宅。

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


小产权房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由原住村民自己筹资建的房子,简称“农民房”。



2、由村集体组织在集体用地上建设的楼盘,简称“村委统建楼”。



3、由开发商出钱,村里集体出地,合作建设的楼盘,简称“集资房”。



4、由部队集资修建的房子,简称“军产权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等属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村民对土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一般有几种形式

小产权房一般有四种形式: ①开发商或单位直接在乡村购买的 农村集体土地 上开发的房屋; ②乡或村自行在其所属区域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 ③农村乡或村一方出土地,开发商出资金联合开发建设的房屋; ④100-300平米不等的二层小楼加塑料大棚、独门独院的“生态山庄”、“科技园”的房屋。 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 房地产开发 。 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 集体经济组织 以外成员销售。 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 ,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小产权房是什么?有哪几类?

一般来说,能够拿到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证就是大产权房,拿不到合法产权证的房子就是小产权房,可是就算没有产权证,小产权房依然受到多数人的欢迎,因为其价格十分优惠,但还是建议购买者谨慎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为好。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房、村产房、使用权房,按国家相关规定,房屋产权证当由房管部门统一发放,是包括产权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完全产权,而小产权房则由乡镇府或村委会盖章证明其权属,只包括房产使用权而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完全产权。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房屋。

二、小产权房有哪几类?

1、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3、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三、购买小产权房有哪些风险?

1、法律风险

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房屋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房屋的法律性质。所以,一旦购房者买了小产权房,其权益就很难得到维护,即使售房者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者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

2、政策风险

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可能就会导致部分房屋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购房者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者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所以购房者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

3、 监管风险

小产权房的开发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开发过程中其大量的开发资金没有政府和银行进行监管,主要依靠村集体或农民等自行开发建设,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变成烂尾工程。对购房者而言,售房者可以按时交付房屋的可能性没有保障,而且房屋质量也难以保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产权房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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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有哪些类型和它们的特点是什么?

1,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用地,或者耕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他的产权不是由国家房产部门出的有效证书,所以大家把它称为小产权。

2,限制销售的小产权房:在政府出让的土地上,不按照规定进行开发和利用,将限制的房子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具有产权纠纷的不完全产权房。

3,军产房,在隶属于部队的土地上进行开发的房产,然后把此类房产再卖给当地的居民,不享有产权。

4,涉及到部分的二手房,现实中一些二手房还没有办理征地交易,或者是还没有进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这些房屋的买卖合同即为无效。

小产权房的特点有哪些:

1,在价格上相对来说较便宜,因为它没有相关的税费,离市中心较远,土地的价值实际上是很廉价的。

2,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小产权房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合同法》保护,得不到法律上的保护,还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3,不合法性主要体现在本来是在违规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和建设的,自始就不受法律保护的。

4,法律风险大主要体现在房屋质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水电煤气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更重要的是,购房者从乡镇或村委会获得的所谓房屋“所有权”不能正常行使,在转让、继承、抵押、拆迁补偿等方面均会受到较大的限制,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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