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办房产证流程有哪些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1-08 11:24:44

谁知道期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期房办房产证怎么办

期房办房产证需要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测绘图(表)及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后提交申请材料,携带完税证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证通常是开发商办理,可以去找开发商代办,因为有些资料还要开发商提供,比如:测绘图纸、确权证明书、交易监证书、交易监证书明细表、开发商的公司营业执照复件等资料。


二、通常办证需要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即流程):


1、申请书(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2、身份证(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领取测绘图纸(开发商在当地房产局测绘部门领取)4、增量房确权证明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5、交易监证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6、交易监证书明细表(房地产交易监证明细表上盖房地产公司公章2份)7、购房合同


8、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白纸裱贴好)


9、完税证明(白纸裱贴好)


10、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11、户口本(城镇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不在城区的)提交以上资料7个工作日后户主即可凭身份证去当地的开发商或房产局领取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流程有哪些

办房产证流程 1、房产交易完成之后办理房产证有一个时限,这个时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请办理。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后,交易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

房产证办理流程

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5、办理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根据具仿雹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情况下,婚后夫妻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当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父母一方为双方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但父母一方若明确说明只为其子女买房的,不属于共备档帆同财产蠢滚。因此婚后买的房子,不一定就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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