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兄弟卖房有两个兄弟背着一个兄弟单独签两份合同犯法吗?
这种情况可能涉及欺诈行为,以下是分析:一、关于共有财产处分的法律规定
1.共有财产处分原则
1.如果房屋属于三兄弟共有(虽然名字只在一个兄弟名下,但根据商量的结果存在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这个案例中,两个兄弟单独签订涉及房屋重大权益(100万 + 两层楼)的合同,没有告知第三个兄弟,这可能违反了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
2.合同的有效性
1.对于两个兄弟单独签订的那份100万+两层楼的合同,如果侵犯了第三个兄弟的权益,这份合同的效力可能存在问题。因为第三个兄弟作为共有人,他的权益在这份合同中没有得到体现,而且没有被通知参与决策。
二、关于欺诈的认定
1.欺诈的构成要件
1.欺诈一般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2.在这个案例中,两个兄弟没有告知第三个兄弟关于100万 + 两层楼的合同内容,隐瞒了真实情况,并且这种隐瞒可能会影响第三个兄弟对自己房屋权益的判断,导致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只有楼层的分配结果,符合欺诈的部分构成要件。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欺诈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持,例如:
1.关于房屋共有关系的明确证据,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证明第三个兄弟对房屋有权益份额。
2.证明两个兄弟故意隐瞒合同签订情况的证据,如邮件、短信或者证人证言等。
如果第三个兄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共有关系证据、两个兄弟隐瞒事实的证据等。
2.尝试与两个兄弟协商解决,重新商讨房屋权益的分配方案,使各方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两个兄弟单独签订的合同无效,并重新分割房屋权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兄弟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兄弟分家协议不一定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签订的分家协议满足订立协议的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兄弟分家协议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分家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为:
1.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能力;
2.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没有欺诈或胁迫。意思表达的真实性是指表达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在效果,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是一致的;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
4.协议中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内容。
在书写分家协议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区分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很多家庭在分财产的时候都会进行签订一个分家协议书,这样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在分家之后不会出现更多的矛盾纠纷破坏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分家协议书也就是一份合同,需要每个人在上面签字按压之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房产证是三兄弟的名字两兄弟要卖一个不卖可以吗?
房产证是三兄弟的名字,现在两个兄弟要卖一个不想卖,那么肯定是卖不了的,因为房产证是三兄弟的。署名,也就是说房产属于三兄弟三人所有,必须三人完全同意,卖掉才可以卖,否则少一人签字,房子是交易不了的,所以如果你们想卖两个兄弟,要做通第三个兄弟的工作了。最近由于老人身后已产生的一系列费用 ,分家单上写不用我出单子上有兄弟几人及证人的签名分家单有效吗?
分家单的法律效力不是大于遗嘱,遗嘱是行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合法,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效,分家产之后,行为人可以立遗嘱,对还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法法律的规定,程序合法,该遗嘱合法有效。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存在着分家产的这种现象,这种分家产的话是属于当事人自己所做出的。只要是真实的,我们国家也不会做出过多的限制。之后的话还可以订立遗嘱,仍然是属于自己处分财产的行为合


















